吊掛災害防止計畫
為確保本工程吊裝作業安全特制定本計畫,以作為吊裝作業之依據。
2.權責:
2.1負責人或其代理人負責吊裝作業計畫書之安全審核及掌握吊裝作業及進度與對外協調事宜。
2.2工程師或監工人員負責施工計畫作業之擬定,及相關人力安排與實際施
工進度之掌握,並對各項作業作自動檢查(如附件一)。
2.3工安人員負責吊裝作業過程及各項自動檢查事項之查核及確認。
3.使用機具、盤體尺寸、吊裝位置與人員組織
3.1使用機具
項次 |
工具名稱 |
備註 |
1 |
15~200噸吊卡車 |
視現場狀況 |
2 |
貨卡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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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耐3噸之吊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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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交通錐 |
交通管制 |
3.2 高壓盤體尺寸與吊裝位置
3.3組織表
3.3.1協調單位、人員及電話資料
單位 |
分類 |
名稱 |
手機 |
備註 |
嘉義工務所 |
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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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吊裝作業人員組織表
作業項目 |
姓名 |
備註 |
工地負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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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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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衛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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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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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施工人員 |
交管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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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施工人員 |
吊車司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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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施工人員 |
指揮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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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施工人員 |
吊掛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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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施工人員 |
以上人員為當天作業人員,如有變動,當天也會有相關安全合格證書人員操作
並攜帶相關證明證照至現場查核。
4.施工執行:
4.1作業人員之工作前準備:
4.1.1.確實遵守作業場所之工作守則。
4.1.2.服裝應乾淨且便於工作,上下衣襬、袖口應以鈕扣等扣緊。
4.1.3.正確的戴安全帽,佩戴適當之手套及安全鞋。
4.1.4.高度二公尺(含)以上實施檢點及檢修,應確實使用背負式安全帶。
4.2作業開始前注意事項:
4.2.1.在作業前作業主管及參與作業人員,應針對作業步驟、順序等先行研討,使作業人員能充分瞭解作業內容。共同作業人員,除對分工事項瞭解以外,並對吊裝指揮信號應予以統一。
4.2.2.作業開始前須實施作業前檢點工作。
4.2.3.確認施工半徑及周圍之阻礙已消除。
4.2.4.不需要之物料、器具撤離規劃作業區域。
4.2.5.操作人員應為有合格證照者。
4.2.6.確認吊裝物件之重量體積及其重心,與規劃作業時選用之相關參數吻合。
4.2.7.必要時於物體之適當位置焊接吊耳以便吊裝。
4.3作業準備:
4.3.1.以警戒旗幟圈圍工作區域,並派任專人疏導及進行交管管
控,嚴禁非作業相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
4.3.2.將要吊裝之物品以拖車或其他器具吊運至規劃停放之處所。
4.3.3.移動式起重機進入指定之區域,並停置於水平堅固之地盤上,兩側外伸撐座應為最大外伸量。
4.4吊掛作業:
作業人員除應受過適當訓練及有合格證照外,作業時應注意下列吊掛要 領:
4.4.1.荷件的重量
背負式安全帶吊舉的荷件重量應正確知悉,已有重量表示之物體再加以確認,沒 有標明重量的物體,亦從其材質、體積等判斷其重量。
以下為注意重點:
a. 重量要正確地計算,有疑問時須向主辦單位釐清。
b. 不可吊舉超過起重機額定荷重的物體。
4.2.2.荷件的重心
吊舉的荷件常非為單一長方體,且左右上下重量不一定均勻對稱,故必須仔細計算荷件之重心的位置,因為荷件之重心的位置和吊掛方式對吊舉荷件有相當大之影響。荷件吊舉時,欲使荷件在穩定之狀態下,必須使荷件之重心在各吊索與荷件接觸點垂直投影於水平面上諸點圍成之範圍內,如果重心位於範圍外,則荷件便容易翻轉而傾覆,另吊鈎應位於重心之正上方,否則荷件容易旋轉,所以正確找出重心位置對於吊舉是很重要的。以下為注意重點:
a. 正確地判斷荷件重心。
b. 吊舉時儘量使荷件重心降低。
c. 吊鈎應在重心之正上方。
d. 背負式安全帶若荷件之重心為荷件上方或荷件之前後左右時,應注意
吊舉時產生之傾斜。
4.4.3.吊掛的方法
當吊舉荷件的重量與重心的位置決定後,應就其重量、形狀選取最適當安全的吊掛用具。當吊裝作業在使用吊索等吊掛時,應充分考量荷件重心位置、吊舉角度與吊索大小及數量與安全荷重。以下為注意重點:
a. 吊舉角度
荷件吊舉時,吊索對吊鈎所張的角度稱為吊索角。吊舉同重量之荷件時,加於吊索上的力(張力),會因吊索角大小而改變,吊索角角度愈大,吊索上的張力也愈大,水平方向所產生的力也愈大,此力對於吊舉荷件有壓縮的作用,並將吊索往內拉。
b. 吊索大小、數量和安全荷重
鋼索的大小,應依照荷件的重量、吊索角和吊索的數量而有所不同。吊索之斷裂荷重(依吊索數量、吊索角、材質及索徑等相關資料查表得知)除以安全係數即為安全荷重,亦即為一條吊索所能承受之最大荷重。
c. 各種形狀荷件之吊掛
用鋼索吊掛各種各樣的荷件,為了不使荷件旋轉或移動,應針對不同形狀之荷件選取不同之吊掛方法。
l 以一條吊索吊舉,荷件容易旋轉而發生危險,且旋轉會使吊索因退撚而減弱強度,因此禁止使用,但在不得已情況下,應將吊索在荷件上打圈變成雙索吊舉,荷件才會穩定。
l 吊舉較長之荷件時,應用吊索在棒上繞捲一圈為安全。
l T形物吊舉時,應使用三條吊索進行吊舉。
l 利用穿插吊掛用的環首(穿環)進行吊舉。
l 圓錐形物品吊舉時,應使用二條吊索作十字形交叉而吊舉。
l 對於棒狀物成束吊舉時,應以套袋或特定吊箱、吊網等吊舉。
d. 重心偏移物體之吊舉
不少之荷件,其形狀並不對稱,重心亦不在中央,若以同長之吊索吊舉,則荷件重心便往較重一側移動,而使較重一側之吊索受到較大之張力,可能造成吊索滑溜或荷件傾斜。為使荷件能夠維持水平,應將吊鈎放置於重心之正上方,並使兩側使用之繩索長度不同,受力較大
者為主索,荷件重量大部份加於其上,受力較小者為輔索(其主要為控制荷件不致於翻轉),主、輔索之受力須在其安全荷重下。
4.4.4.荷件的吊運要領
荷件掛上吊索準備起吊時,除應緩緩捲上外,並應注意下列事項:
a. 吊索是否在吊鈎的中心。
b. 吊索所受張力是否均等。
c. 墊塊是否正確地放置,是否會在中途掉落。
d. 環首螺栓、馬鞍環等的裝置是否良好。
e. 吊索是否有鬆脫的可能。
f. 荷件是否水平、是否有振動之可能。
4.4.5.反轉作業
荷件若須做反轉時,應慎重注意下列事項:
a. 周圍應儘量寬敞,須確認沒有危險才可施作。
b. 反轉時重心會移動,應注意吊索是否鬆滑。
c. 反轉時避免荷件溜滑。
d. 確認重心完全移妥後才緩慢放鬆吊索,重心若未移妥,則荷件有傾覆之危險。
4.4.6.運搬路徑
荷件運搬時,為安全及有效率地作業,必須預先考量運搬路徑。以下為注意重點:背負式安全帶
a. 吊運荷件的高度,原則上保持離地面二公尺。
b. 確認吊運路徑上已無障礙物,並管制吊掛路徑上非相關作業人員不得 進入吊裝區域。
c. 所有指揮訊號應統一,並由合格之專人統一指揮。
d. 吊舉物件下方禁止人員進入或經過。
e. 經過作業人員頭上的運搬路徑,須預先將工作人員疏散至安全地點後再進行吊運工作。
f. 作業人員不可搭載在吊運物件上一起升降。
4.4.7.荷件之安置
錯誤的安置及放置,不但容易造成危險,也使接續之作業之效率大打折扣,所以在吊運荷件放置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a. 吊運荷件到達安裝位置時,立即進行固定物件,在未固定完成前,吊索不可鬆脫。
b. 若僅是暫時存放,為使以後作業容易,應以枕塊或特定之托架予以放置。
c. 吊運荷件到達安裝位置附近時,應以緩慢速度吊上固定位置,不可快速吊運以避免碰撞結構物或其他設備,造成設備之損壞。
d. 吊運物件應儘量使其從上方緩緩下降,以免物體晃動。
5.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十六條、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二及第二十四條,訂定危險性機械、危險性設備之管理規定。
1.1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單位、人員及職責
1.1.1. 本工程所使用之危險性機械為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進場檢附檢查合格證(合格證須在有效期限內)、操作人員證照及自動檢查資料以供查核。
1.1.2. 移動式起重機操作前必須實施自動檢查(附件一),包括地面、腳座(全伸展)、蜂鳴器、過捲揚預防裝置、防滑舌片、鋼索、荷重標示、作業區警示。
1.1.3. 作業期間檢查合格證正本需放置於現場備查。
1.1.4. 各項機械、設備、器具於作業前須確實督導協力商檢查,並於各項檢查表記錄備查;使用機具有移動式起重機、吊桿卡車、堆高機、高空工作車…等。
1.1.5. 機械、設備或器具損壞嚴重,致保管人無法維修時,因立即掛上『故障機具,停止使用』告示牌,並儘速連絡專業廠商維修。
1.1.6. 施工機具、設備,應定期檢查,確保其安全。
附件一